一、职称考核推荐小组、监督小组及职称材料审核人
(一)职称考核推荐小组人员名单(正高级职称、7人及以上单数)
组长:成新轩(教授)
成员:尹成远(教授)、朱长存(教授)、马文秀(教授)、周稳海(教授)、席增雷(教授)、户艳领(教授)、王朋岗(教授)、刘秉龙(教授)
职称工作联络人姓名:彭述林
(二)职称考核推荐监督小组人员名单
组长:金天星
副组长:夏学仓
成员:李润红、唐雯
(三)职称材料审核人员名单:
思政材料审核人:组长:夏学仓 成员:彭述林 刘超(女)
教学材料审核人:组长:尹成远 成员:陈苗苗、侯孟阳
科研材料审核人:组长:朱长存 成员:张梅、郝照辉
二、申报范围
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,与学校签订劳动(聘用)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,符合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,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。
没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的,不能参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申报:
(一)受到记过以上(含)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;
(二)上一年度考核等次被确定为“基本合格”或“不合格”的;
(三)正在受监察、纪检或司法部门立案审查的;
(四)病休一年以上,至今仍不能正常工作的;
(五)待岗人员或无故离岗一个月以上的;
(六)已办理退休手续的;
(七)违反师德师风等职业道德或执业纪律的;
(八)拒绝按照学校规定签订相关协议的;
(九)违反上级部门其他规定的。
三、申报评审条件
(一)教师系列(不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)、科学研究系列
《我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(试行)》(校政字〔2021〕16号)、《我校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评审条件(试行)》(校政字〔2021〕17号)、《我校教师和科学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“直通车”申报评审条件(试行)》(校政字〔2021〕18号),以上3个文件详见学校OA系统行政文件。
(二)绿色通道相关文件及表格详见《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工作的预通知》附件4。
四、关于职称申报条件有关问题的说明详见《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工作的预通知》附件6。
五、工作安排详见学校2022年度职称工作的通知。
六、其他事宜
(一)申报、推荐及评审过程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,举报电话:5077300,纪检监督电话:5079650;校职改办受理署实名书面反映材料。院纪检监督电话:5073629。
(二)评审程序及具体日程安排详见学校的通知要求。